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的房屋一般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买卖房屋的,双方须去区县国土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把宅基证由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卖房人)变更为现使用权人(买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