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