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私人诊所需要办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私人诊所必须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专业医师,且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法律客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