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行政拘留,可以继续做教师;如果是刑事拘留,要看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如果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可以继续做教师。如果教师只是被刑事拘留,最终没有被判刑的,或者没有受到剥夺政府权利、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可以继续当教师。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相关规定的学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