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四川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离婚证。离过婚的人需要提供复婚登记证明。结婚年龄要求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或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人也不符合结婚条件。 法律分析 一、四川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 四川办理结婚证时,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 户口证明; 2. 居民身份证; 3. 若离过婚,则需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二、哪些情况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四川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离婚证。离过婚的人需要提供复婚登记证明。结婚年龄需达到法定标准,不得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结婚,但需提前告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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