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行交警,未必涉嫌妨害公务罪。 如果交警是协警,且没有正式民警带队,拖行交警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不能以妨害公务罪而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应按故意伤害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该交警是正式民警,拖行交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属于一种袭警的行为。构成袭警罪。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应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驾车冲撞、拖拽民警,造成身体伤害,构成轻伤以上的,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是驾车冲撞、拖拽,既涉嫌袭警又涉嫌故意伤害,则可能触犯两个罪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