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
释义 | 1.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药品。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17、《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 19、《通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1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19、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2.中学生应遵守哪些法律知识 中学生应该具备的法律常识 一、导语 中学学生往往认为自己很难碰到法律问题,其实,校园并不是 远离法律的地方,学生们随时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只是当时没有意 识到罢了。 在校园里有这样一种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有一些学生 去买二手自行车,有的学生甚至买了赃车。其实在法律上,这已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近年来发生校园和学生身 上的一些违法犯罪案件,也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没有足够的 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是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像同学 间的纠纷,有的学生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有的则是当学生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可见,目前中学生 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普遍存在,下面,浅谈一下中学生身边的法律:二、一个中学生应具备哪些法律常识?1 、不要犯法不要违法不要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做个守法的好 公民。2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解 决,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3 、寻找法律救济的过程是打“证据战”的过程,注意寻找并保 护证据。4 、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电视上的法律节目,厚积薄发。 三、中学生交通安全常识1 、交通事故的预防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 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两点是大家 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 (1 )在道路上行走,应走 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 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 志的地方。 (2 )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车停稳后,依 次上车,不挤不抢。 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时不能贪图便宜,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巴”、“摩 的”,因为这些车辆安全没有保障。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 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 )及时报案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 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 还应该及 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2 )保护现场。 事 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 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 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 )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 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 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四 、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许多同学都喜欢上论坛“灌水”,享受畅所欲言的快乐。 大家 也许会注意到,论坛上有时会出现意见不合而相互攻击的情况。那么,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否要为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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