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2023年购房补贴政策 |
释义 | 湘潭2023年购房补贴政策如下: 1、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确定首付比例,个人按揭贷款放款周期缩短到3个月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宅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可达80万元。此项措施覆盖到符合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 3、购房补贴清理兑现历年来已按规定申报的各类购房补贴。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签订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分两年兑付。 湘潭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2018年5月4日以后,湘潭市新引进的工作,对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在湘潭市城区范围内购房或租房给予货币补贴,每年工作6个月以上,与湘潭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补贴标准。 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全职A、b、c、d级高级人才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比例为4比3比3。对在湘潭市新引进的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入职后首次在湘潭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全职人才A、B、C、D,在潭不购房的,已经享受的租赁补贴,在购买商品住房时从购买补贴中抵消,分别给予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租赁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综上所述,不同的购房补贴政策适用条件和资金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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