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出租房屋场地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已出租的房屋场地仍可被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出租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包括申请执行、审查申请、发出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等步骤。被执行人不能逃避法律义务,否则执行员可采取强制措施。因此,被执行人不应误以为出租的房屋不受执行影响。 法律分析 一、已出租房屋场地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能够强制执行,房屋出租后在租赁期内的,并不会影响法院强制执行房屋,但强制执行房屋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能够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4、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能够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通过以上文章能够知道,已出租房屋场地依旧是能够被强制执行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欠债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不乏有被执行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出租的房屋的就不会执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结语 无论房屋是否已出租,法院都有权利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期间内的房屋出售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执行、审查合法性、发出执行通知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因此,被出租的房屋仍然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不应抱有侥幸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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