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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是否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是否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离婚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选择诉讼离婚的,在异地符合管辖规定的条件下,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同时还需要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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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3: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