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详细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1,准备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一、质押怎么解除 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需带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四)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二、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 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二)具体要求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4、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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