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从何时生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即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时质押合同即生效;但是如果质押合同根据性质需要办理登记的,则合同自办理了登记手续后才会生效。 一、合同盖上公章不签字可以么 合同盖上公章不签字是可以的,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当事人是自然人的,需要签字,当事人是公司的,需要公司盖公章。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除外。所以公司在合同上盖章,合同对公司即有法律拘束力,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不影响合同成立和生效。 二、合同没有日期能否生效 合同没有日期,不会影响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日期在法律规定中不属于必备生效内容。后期可以进行补签日期来确保权益。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确定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三、股权质押什么情况下有效 股权质押在以下情况下有效,具体为: 1、某种财产权要想成为质押的对象,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要素可转让性;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可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律要求;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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