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分居4年没有夫妻生活是能离婚的。如果双方能够就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就前述事项协商一致,或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形下,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