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城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时间是什么 |
释义 | 一、盐城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时间是什么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45,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盐城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1、单位连续亏损满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4%; 2、单位连续亏损满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3%; 3、单位连续亏损满18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2%; 4、单位连续亏损满24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 (二)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单位停发工资的可申请缓缴。 三、盐城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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