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
释义 | 下列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1、男方没有经济来源; 2、男方生活上有恶习; 3、男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 4、有男方经常侵害小孩的证据; 5、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 6、女方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一、男方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法律有如下规定 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未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也就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具体而言,存在以下情况时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三、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的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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