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可以带手机进去吗? |
释义 | 一般基层法院法庭可以带手机进去,但是不能拨打和接听电话,也不能录音录像,在过程中需要调静音或者关机。如果是去中级人民法院,则不可以带手机进去,要在入口处把手机存起来。这个规定,无论是对原告还是被告,还是旁听人员,包括法官都是同等要求。 一、重婚罪证据如何获得 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 (一)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二)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三)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五)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二、女方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 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将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写到的一些内容,夫妻之间还有那些问题,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事实。 三、如何搜集非法同居的证据 (一)保存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LURKER软件)。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保存文字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所以采集这类证据,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在进行收集,因为律师会凭他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告诉你如何做是合法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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