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酗酒史的职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有酗酒史的职工突发疾病死亡,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被视为工伤。突发疾病种类不限,也不要求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因此,酗酒史职工的突发疾病死亡应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有酗酒史的职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另外,法律对于突发疾病的种类没有限制,也不要求与职工从事的工作有因果关系。因此,有酗酒史的职工突发疾病死亡,应认定为工伤。 拓展延伸 酒后工作导致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可视为工伤?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酒后工作导致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况一般难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通常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酒后工作属于违反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的行为。然而,如果能够证明酒后工作是由于工作强度过大、工作环境不安全或雇主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且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包括相关证据和法律解释,才能确定是否可将此情况视为工伤。建议相关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有酗酒史的职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无论突发疾病的种类,只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发生,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即可视同工伤。因此,有酗酒史的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符合法律规定,应被认定为工伤。请相关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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