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 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下列原则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一、法院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北京市离婚财产分割手续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可以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孩子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男女双方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4、不可以滥用权利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会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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