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修改姓名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离婚后改姓需要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户籍和离婚证等材料,离婚协议应明确子女抚养等事项,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义务,未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由法院判决,满八周岁子女意愿应被尊重,离婚需要法院调解或直接诉讼,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离婚时共同财产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有特殊权益应受保护,离婚时负担较多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给孩子改姓需要资料如下: 1、和小孩的父亲协商改姓后,要签署的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2、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籍、还有离婚证; 3、还有一些其它材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离婚改姓需提供书面同意、户口本、身份证、户籍、离婚证等资料。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保障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请求补偿。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宜 居 环 境 第六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