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状况将其伤残程度划分10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据伤残状况将其评定标准划分为十级,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乘以20%十级乘以10%。一级伤残标准: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五级 11)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六级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 39)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40)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七级 15)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15)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35)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八级 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 41)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2)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45)双侧≥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九级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35)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