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按照其所取得的各项所得计算并缴纳的一种税种。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方式。 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性质分类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七种收入,这些收入的起征点标准也不同。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只有当年度累计所得额超过了个税起征点15万元时,纳税人才需要进行累计汇算清缴,如果年度收入未超过12万元,则可以先从工资中扣除预扣税,不需要另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每月、每季度和每年。月份或季度应纳税额在预扣税款中扣除的,纳税人无需再次办理纳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