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湛江东海岛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 201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湛府通〔2016〕21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6〕342号 批准时间:2016年6月24日 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地块一:东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街道东简村委会德老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钢铁配套产业园用地,南至钢铁配套产业园用地,北至钢铁配套产业园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二:东至东简村委会东简圩经济合作社农民土地,西至东简街道青南村委会坡头仔经济合作社农民土地,南至青南村委会南坡北经济合作社农民土地,北至钢铁配套产业园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农业人口安置方式及途径 (一)农业人口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具体由被征地村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征地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关于印发新建东海岛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利用)〔2014〕453号)和《关于印发新建东海岛铁路项目拆迁房屋及特殊青苗附着物补偿补充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利用)〔2014〕494号)执行。 四、征地补偿安置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 日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征地补偿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6〕342号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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