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可以成为抢劫罪的对象吗 |
释义 | 发票是不能成为抢劫罪的对象的,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要求抢劫的对象是本身就具有实际价值的物品,发票本身的价值很小,是不能成为抢劫罪的对象的。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两个区别,分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抢劫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而且需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和抢夺罪如何区分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抢劫罪是行为人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三、抢劫未得任何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 抢劫他人未得任何财物依然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由犯罪分子的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的内容与特点所决定,其犯罪客体表现为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权利,又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只要该行为具备了取得财物或严重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两者之一的,就可以认为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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