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缓刑的人可以去外地。 判了缓刑可以去外地,但是需要获得考察机关批准;如果未获批准的,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所在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是指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如报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情况等;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地域外出医病、探亲等,也不得组织、发动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4、需要迁居的,要提出申请,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外出经商,也需事先经县公安机关允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缓刑的撤销可能存在有多种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违法和违反遵守义务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二、是罪犯缓刑考验期限内又从事新的犯罪行为的; 三、是犯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此罪判决前还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需要被判决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