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能否撤诉? |
释义 | 起诉离婚后是否可以撤诉?撤诉会带来哪些后果?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在宣判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然而,撤诉会导致离婚案件回到未诉状态,可能需要重新起诉。此外,撤诉后的六个月内,除非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否则不能再次起诉。撤诉还可能导致证据毁损、协议失公平性,并增加离婚诉讼时间和难度。因此,在没有和解的情况下,撤诉应慎重考虑。撤诉申请一般会被准许,但需注意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还可以撤诉吗? 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果原告反悔了,可以向所管辖的法院申请撤诉。也就是原告的案子在法院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如果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在宣判以前,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提出符合法律规定且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所做出的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撤诉有什么后果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原告的离婚撤诉申请,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胁迫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准许。但一旦撤诉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方增加当事人再次离婚的时间成本,而且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诉离婚的难度。除了原告与被告和好的情形外,离婚撤诉还是不要轻易决定。 在离婚诉讼中,撤诉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告申请撤诉,一类是视为撤诉。视为撤诉主要是指原告未预交诉讼费、原告未到庭。这一类不在我们今天讨论之列。原告申请撤诉,主要分三大类原因: 1、被告向原告写下保证书,希望得到原告谅解,原告与被告和好而申请撤诉; 2、原告与被告离婚意见达成一致改为协议离婚而申请撤诉; 3、原告因特殊情况,比如被告拒绝出庭,为提前进入第二次离婚起诉而撤诉。 结语 离婚起诉后,原告可以在宣判前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是原告自愿而非受人强迫的决定。离婚撤诉可能导致审理状态回到未诉状态,需要重新起诉。撤诉后,可能面临证据丧失、新证据困难等后果,离婚协议公平性受到影响,诉讼时间成本增加。虽然法院一般会准许撤诉,但撤诉也存在一定风险和困难。除非双方和好,否则不宜轻易决定撤诉。原告申请撤诉主要有和好、协议离婚、特殊情况等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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