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指限制行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合同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一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拒绝的,合同有效。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