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长沙高校毕业生落户的条件和相关规定。落户条件包括毕业就业、回原籍、转学、肄业生落户;已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学生,现因毕业就业、回原籍、转学、肄业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户口管辖区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办理相关规定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和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况。 法律分析 长沙高校毕业生落户的条件包括:毕业就业、回原籍、转学、肄业生落户;已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现因毕业就业、回原籍、转学、肄业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户口管辖区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 二、长沙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相关规定 《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发〔2017〕10号),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迁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校毕业生拟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的,由本人持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及申请表到长沙市政务中心(长沙市人才服务窗口)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第四条 迁入人员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二)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 (三)落户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有同意户口迁入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五)落户在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 拓展延伸 根据长沙市最新的人才政策,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已经发生了调整。具体来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可落户长沙;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引进人才证明才能落户长沙。此外,长沙市还提供了一系列人才政策,如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旨在吸引更多的人才来长沙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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