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条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人防验收影响竣工备案吗 人防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有什么区别 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五方验收在监督部门监督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以及监督管理的五方进行验收的相关工作;竣工验收主要就是在整个工程竣工之后,验收项目目合同当中的具体要求是否合格,以及工程整体的建设质量是否合格等; 2、验收对象不同。五方验收对象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勘测单位、规划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而竣工验收并没有明确的表示验收对象。 四、验收的主要程序如下: 1、当整个建筑工程达到了验收条件的时候,作为承包人就可以申请验收报告; 2、并且监理人在收到申请报告之后,需要根据报告当中的相关内容,按照不同的情况来进行验收; 3、如果合同当中的工程并没有全部竣工,那么需要投入到施工期运行当中的工程都需要保证验收合格,能够确保在施工期之内可以安全地运行下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