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必须有合法的理由,若无法证明属于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书面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单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对于未约定期限的,应当在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保险金,不得以先天性疾病为由拒绝支付。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拒赔的合法理由,如果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合法的理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果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不得以先天性疾病为由拒绝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