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门取保候审后,还需不需要再向检察院申请取保? |
释义 | 公安取保候审到检察院不需要再次取保。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目的是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等。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公安机关决定、宣读决定书和签字盖章等。相关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八条。 法律分析 一、公安取保候审到检察院还要取保吗 公安取保候审到检察院不需要取保。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到了检察院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二、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是如下: 醉驾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3.如果同意取保候审,则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4.犯罪嫌疑人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取保候审到检察院不需要再次取保。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决定、宣读决定书和签字等步骤。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羁押期限届满等情形。以上是对取保候审相关问题的简要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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