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物业踢出业主群怎么办 |
释义 | 被物业移出业主群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当被踢出了群,可以进行声讨,必要时可以打官司,小区的业主群被物业经理踢出群当然不能打行政官司,不是政府部门。 业主群的意义是: 1、可以促进大家的交流。 2、业主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群里反馈,不需要到物管客服中心,提高了生活体验。 3、关于小区内的一些事宜,业主们可以献言献策,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4、可以组团烧烤、踏青等业余活动,丰富日常生活。 业主的权利有: 1、可以依法使用小区内的各项公用设备以及场地,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施工,可以聘请他人对自用的各种管道、电线以及水箱等设备进行修理,有权建议物业对公共设备以及场地进行修缮,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本小区的管理及决策有表决权。 2、可以要求物业在公布栏张贴管理收支的项目明细,可以对物业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对于公共损坏部位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强制性的维修和养护,并按照规定分摊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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