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不听取我的证言,是否涉及到司法不公?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官不听取当事人的证言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官必须听取当事人的证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庭审中陈述自己的意见,说明自己的理由,提供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审判长应当让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诉讼参加人陈述意见,并询问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家庭状况、所受教育、是否有犯罪前科和作案经过等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7条规定:“审判机关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未经辩护人同意,不得推定其放弃辩护权。” 因此,虽然法官没有听取当事人的证言可能会引起司法不公,但并不一定构成司法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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