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给小三的房子并不一定就真的归小三,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有权向法院撤销其丈夫的赠与行为,因为其赠与未经过妻子同意的,妻子对于其房子具有处理权。 一、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的么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不一定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如果是动用的丈夫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丈夫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干涉。如果小三收到的分手费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小三应返还收到的分手。 二、丈夫给小三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小三儿从丈夫那取得的财产,妻子可以要回来吗,这得看具体情况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是出轨一方用的个人财产一般无法要求返还,如果用夫妻共有财产支付婚外同居生活的日常开销啊,也是难以要求返还的,如果用夫妻共有财产用于赠与小三儿,也就说送给小三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可以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妻子可以要求返还这部分财产。 三、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有效吗 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的,如果是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有效;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妻子可以要求其情人返还被赠与的财产。 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不得擅自处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的,除非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