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实践中,监护人往往由父母、子女、配偶等法定扶养义务人担任。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就不能再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但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法定抚养义务是基于血缘等关系由民法典确立的法律义务,该义务不因监护人资格的撤销而免除。父母、子女、配偶等法定扶养义务人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