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领证件前组织学习流动商贩相关管理规定并组织简单考试,出台相应管理政策,颁发相应的证件,每一至两年审验一次,否则予以坚决取缔,城管管理流动商贩和交警上路查车模式相似,维护市容市貌、确保道路畅通、为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提供有利条件,采取和汽车年审类似的政策。坚持树立为广大摊主(流动摊贩)、为市民服务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服务理念。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