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居房申请流程 |
释义 | 安居房申请流程: 1、安居房申请流程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向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安居房申请流程市住房保障 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 3、安居房申请流程审核合格的,在市政网站公示15日; 4、安居房申请流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安居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安居房申请流程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地产登记机关; 6、安居房申请流程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7、安居房申请流程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安居房申请流程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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