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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释义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期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在你所说的宅基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如没有不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能向建设、土地部门申请用地审批。
    二、有建筑物的可分为:
    1、有权属来源证明的,
    2、无权属证明的。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土地权属证件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契证:
    A、土地改革时的房地产契证;
    B、建筑许可证执照;
    C、清查补办期间的宅基地使用证、审批表、登记表;
    D、土地法实施后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居民建房申请表。
    3、其他材料;
    二、无土地权属材料的;
    1、解放前建的房屋(即祖厝);
    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由本人填写的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书;
    C、提供房屋现状相片并体现拍摄时间;
    D、确权补办表;
    E、申请报告。
    2、土地法实施(1987年)前确权补办:
    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具结书;
    C、确权补办表;
    D、有地籍图的乡镇、村应提供相应的地籍图;
    E、申请报告;
    F、提供房屋现状相片并体现拍摄时间。
    3、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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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