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武汉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同时贷款期限均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二)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一、申请贷款购房需懂的常识
    三种常见的贷款方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
    (一)什么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
    通常情况下,住房贷款有三种: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
    1、商业贷款
    购房者以所购住房,或以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或者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
    2、公积金贷款
    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3、组合贷款
    一般是指同时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该贷款方式称为组合贷款。比如,某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可以再申请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这叫组合贷款。
    (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呢?
    可以把两者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比较:
    1、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平均比商业贷款低1个百分点左右。在相同担保方式下,贷款中的费用一般也比商业贷款低。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采用抵押加保险的较高费用的担保方式时,贷款费用一般比商业贷款高,但贷款费用和利息负担之和仍要比商业贷款低,而且保险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2、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实际贷款期限要比商业贷款长的优势。虽然两种贷款文件规定最长贷款期限目前都是30年,但一般商业贷款实际不会放到30年。
    3、首付比例
    二、南京公积金买房条件有哪些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应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贷款;
    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状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商业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6)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7)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9)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6、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其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时,首付款≥房屋总价*所购份额*20%。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情况下,首次或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时,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7、借款人所购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9、借款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公积金还款每月怎么扣
    公积金还款是自动扣除的,贷款人需要在公积金还款账户中存入每月的还款金额,到每月还款日,银行会自动扣除钱款。
    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
    1、贷款额度:购买商品住房为不超过所购房产合同价的70%(七层以下)或60%(七层以上小高层或高层);购买二手房为超过所购房屋协议价的60%,并且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60%;最高借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购买商品房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其他住房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且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实行合同利率,遇合同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法律依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在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由管理中心依借款人的贷款条件确定。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
    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公式中贷款系数为40%。在最高贷款额度以内,购买商品房不高于总房款的70%,购买二手房或购房取得房产证一年内不高于总房款的6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高于评估价的40%。
    可贷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最高贷款额度,由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
    第九条贷款期限的规定。
    (一)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同时贷款期限均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二)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三)在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相同,且需同步发放贷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