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到胁迫;(3)当事人放弃撤销权;(4)当事人未在五年内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误解、欺诈、第三方欺诈、胁迫或不公平交易等情形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包括: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对于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未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失。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得不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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