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国人在国内犯罪处理方法如下: 1、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2、当然,有另外,就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享有的不受驻在国法律管辖和其他待遇的权利。这些权利表现在一些个人权利不可侵犯之外,还包括他们不受驻在国的刑事管辖,除非其国家政府同意放弃这一特权。所以外交人员在我国犯罪,不能通过刑事程序进行处理,只能通过外交渠道解决。 犯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所谓严重社会危害性,即是指行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这样或那样严重损害的特性。犯罪的本质就在于它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了社会主义社会;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违法行为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有的是民事、经济违法行为,有的是行政违法行为。犯罪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即触犯刑律的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综上所述,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行为来说,则要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属地管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