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存续30日内会注销,注销步骤如下: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登报公告需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格式;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至此,公司注销完毕。 注销公司的原因: 1、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注销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