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发票正确填写细节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普通发票正确填写细节 法律对普通发票正确的填写规范没有进行规定,一般由税务机关出具样式,由开票单位按照样式如实进行填写。纳税人或开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填写: 1、填写客户名称时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 2、填写开票日期,必须是经济业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日期,不能提前,也不能滞后,要做到当天开取; 3、填写货物名称或收入项目,应该按照销售货物名称或劳务名称应逐项如实填写,不得需开或改变内容; 4、填写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时,必须按实际或标准填写; 5、大小写金额数字的填写规范。首先必须同时填写大小写金额,不能只写大写,不写小写,也不能只写小写,不写大写。 二、普通发票几个点 普通发票的税率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应纳增值税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乘以3%; 2、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7%,应纳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进货金额)乘以17%; 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4、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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