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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购房合同有手写的吗
释义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但如果商品房认购书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属于要约。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
    一、开发商违反认购协议怎么办
    商品房认购协议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特定房产进行交易的协议。如商品房认购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协议约定收受了购房款,该认购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开发商违反协议约定,且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认定协议无效,出卖人应返还购房人已交付的购房款,并支付购房款利息。
    二、商品房认购书有效吗
    商品房的认购书效力表现为:在具备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一方违反认购书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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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9: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