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据悉“一取消两放宽”三项便民利民措施即将推行。具体内容包括:1月17日起,取消机动车在灵桥和江厦桥的单双号限行;2020年2月1日起,放宽浙B号牌皮卡车、浙B号牌新能源货车在宁波市中心城区的通行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