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协议书如何写? |
释义 | 公司转让股权转让协议书内容包括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转让份额、转让时间、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 一、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股权转让要经过以下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转让原公司的债务如何进行承担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 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 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的,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公司股东追偿,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二、股权转让100万需要交多少税 股权转让100万要交多少税,需要视情况而定。法人股东或者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100万元需要缴纳25%或20%的所得税。如果是个人转让,转让的这部分股权,实现了盈利,则按盈利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则根据情况来确认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还需要按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实缴股权不可以0元转让。根据法律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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