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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时房产证未能一同过户,怎么办?
释义
    购房交房时未获得房产证,可要求开发商办理。若开发商推诿拒绝,可直接起诉并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计算逾期贷款利息。
    法律分析
    交房时拿不到房产证可以拿出购房合同,找开发商协议,要求办理房产证,如果被推诿拒绝,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诉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益。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拓展延伸
    房屋过户后房产证遗失,如何补办?
    当房屋过户后,如果房产证遗失,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首先,您需要前往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等文件。其次,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随后,您需要等待办理期限,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核实和审批。最后,一旦申请获批,您可以前往相关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购房者在交房时如无法取得房产证,可凭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协议要求办理房产证。若遭到推诿拒绝,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若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未约定违约金或难以确定损失数额的情况,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若房产证遗失,可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需咨询当地部门或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
    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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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