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放弃要注意哪些方面? |
释义 | 放弃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放弃时间和形式,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将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一旦放弃继承,在遗产处理前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反悔,但在遗产处理后则无效,不能再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一、放弃继承需要注意哪些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放弃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2.放弃形式。应当以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放弃继承的方式有: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因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三、放弃继承后还能反悔吗 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有正当理由、并有相关证据的能反悔。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无效,不能再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不能再继承遗产。 结语 放弃继承需要注意放弃时间、放弃形式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的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方式。放弃继承后如有正当理由并有相关证据,可以反悔;但在遗产处理后的反悔将无效,无法再继承遗产。请您在放弃继承前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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