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是否有份 |
释义 | 夫妻婚后加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分割不一定为二分之一。如有贷款,未还部分属共同债务。房产增值部分可按购置资金来源及所占比例分割。分割需考虑各方贡献。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入,此行为被称为赠予行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享有产权,离婚时可要求分割。然而,在名字分割时,分割比例并非一定为二分之一。至于分割事宜,若有协议则按协议进行,若无协议则需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及其他因素。 如果该房产存在未偿还的贷款,该部分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根据购置资金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比例考虑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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