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十条 向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提出; 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 被请求国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被请求国的特殊要求提出。 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以中文制作,并附有被请求国官方文字的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