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的,在继承财产之前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活着一方的部分分离处理,剩余的部分才是死者的遗产。对于死者的遗产应当按照死者留下的遗赠抚养协议分割;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继承遗产;如果也没有遗嘱的,则按照以下法定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